组织机构 | 通知公告 | 统计数据 | 计划总结 | 财政公开 | 人事信息
法律法规 总局令 总局公告 规范性文件
执法机构 | 执法依据 | 行政许可 | 违法举报 | 调查预约 | 送法明责 | 执法公示 | 法制动态 | 12365服务热线
通关业务 | 卫生检疫 | 动植物检疫 | 进出口食品安全 | 进出口商品检验及鉴定 | 认证监管 | 疫情通报 | 其他业务
局长信箱 | 公众邮箱 | 公众留言 | 意见征询 | 廉政举报 | 在线访谈
信息化建设 | 实验室建设 | 科研制标
信息公开目录 | 信息公开规定 | 信息公开指南 | 依申请公开 | 公开年报
党团建设 | 廉政建设
当前位置:首页>>业务频道>>进出口商品检验及鉴定>>进出口电池备案
字体大小:
办事指南
发布时间:2011-10-10

进出口电池备案办事指南

一、申请地点

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51号A1107,联系电话:65661151

二、备案所需申请资料

1.  进出口电池产品备案申请表(申请人核盖公章,法定代表人签章)

2. 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经办人员办理备案的授权委托书(申请人核盖公章)

3. 申请人营业执照或者注册登记文件(复印件,申请人核盖公章)

4.  制造商营业执照或者注册登记文件(复印件,申请人核盖公章)

5. 对电池产品汞含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的声明(制造商出具,正本,申请人核盖公章)

6.  对电池产品的结构、电化学体系、品牌、规格型号、产地、外观及标记的文字说明(制造商出具,复印件,申请人核盖公章)

7.  对出口电池产品须提供有资质的实验室出具的《检测报告》(复印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)

8.  对进出口锌锰及碱性锌锰电池产品须提供汞含量检测报告,汞含量检测不合格的,不准进出口

9. 其他必要资料(除照片外,申请人均须核盖公章)

三、办理时间

每周二、五(工作日),上午9:00-11:30,下午1:30-4:30

四、工作时限

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情况下,周二递交材料的,周五领取;周五递交材料的,下周二领取

 
设为首页 | 加入收藏 | 联系我们 | 关于我们
Copyright 2010 © 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版权所有 备案序号:津ICP备06000046号